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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10-23 16:51:39   来源:中共南充市委    作者: 佚名
中共南充市委关于加强和 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委发〔2018〕22号,2018年8月31日)

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发挥党校作用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培养造就“四个铁一般”干部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17号)精神,更好地促进党校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党校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增强党的执政本领,全面提升能力素养,党校发挥着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理论宣讲重要阵地的独特作用,承担着为党员干部补钙壮骨、立根固本的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有利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有利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党校承担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使命。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有利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严起来、强起来,自觉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适应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紧迫课题。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擘画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在新的形势下,要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党校承担着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艰巨任务,肩负着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有利于夯实阵地建设,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干部教育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二、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四)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校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始终把绝对忠诚摆在首位、坚守党校教育政治本色,始终把高扬党的旗帜作为根本、锤炼党员干部信仰信念,始终把主动看齐当作关键,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

(五)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南充“155发展战略”,谋划和推进党校事业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鼓励和支持教研人员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防止书斋式的空谈、教条式的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加强对学员进行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教育,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强化对南充市情和阶段性特征的科学研判,提高服务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本领。

(六)落实从严治校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坚持质量立校,充分发挥党校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强化校风校纪建设,严格要求、教育、管理学员,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请客送礼、经营人脉等不正之风,使党校成为展示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窗口。

三、突出主业主课地位

(七)规范班次学制。办好干部培训轮训班是党校的主业。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要求,培训类班次,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市委党校、县(市、区)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在一个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市委党校采取分片集中、统筹联办等方式轮训1次。市委组织部统筹选派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市委党校等有关班次培训,分批安排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参加省委党校集中轮训、市委党校专题培训。

(八)突出主课安排。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的重点内容。所有班次均应充分体现主课地位。在教学安排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培训班、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班,要适当加大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比重。

(九)抓好主课教育。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学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学员提升政治素养、道德素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学员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引导学员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规范言行。统筹抓好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培训,加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南充实践的教学,引导学员结合工作实际,让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十)创新教学方式。建立全市党校系统学科联合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形成高质量的教研成果。建立教案审核、集体备课、课前试讲等制度,开展全市党校系统主体班教学“合格课—优质课—精品课”分层递进竞教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开展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和现场教学、异地联合培训等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领导工作经验交流、党性分析、学员论坛等教学活动,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抓好教学基地规范化建设、管理和指导,挖掘与整合全市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两德”精神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等特色资源,开发好案例、好教材和特色课程,依托张思德干部学院,建设全国红色教育及党性教育示范基地。建立健全教学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教学培训效果评估和学员学习成效的检测。

(十一)加强学科建设。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加强党性教育学科建设,发挥党史党建、法学、经济学等优势学科作用,扶持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领导科学等教学培训急需的相对薄弱的学科,逐步形成具有党校特色、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根据川委发〔2016〕17号文件中“省、市(州)委党校可成立专门的党性教育研究中心”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适时研究市委党校增挂“党的宗旨教育学院”牌子,深化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等教学模块设计,打造成为南充党校的特色课程和品牌课程。

四、提升科研咨政水平

(十二)强化思想引领。党校作为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理论的重要阵地,要突出理论总结、理论创新,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研究阐释和理论宣传。加强对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解读,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提供思想引领和学理支持。发挥党校课堂、校刊、网站、出版物等阵地优势,做强党校思想引领平台,把握话语主导权,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思想,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十三)强化科学研究。党校科研要紧紧围绕教育培训展开,紧扣党的理论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治蜀兴川方略、市委“155发展战略”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紧扣深化改革创新、决胜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等领域开展选题立项,积极申报中、省、市科研课题,做好全市党校系统年度招标课题和年度调研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广泛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每年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高校院所的科研合作,构建党校科研协作创新机制。加强科研咨政课题项目管理,根据中、省、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参照省委党校科研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符合党校科研、智库运行特点的项目管理、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成果转化等机制,创新完善党校科研咨询奖励制度,体现科研人员智力价值。

(十四)强化咨政服务。党校要发挥好决策咨政智囊作用,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应用价值的对策建议,以《咨政参考》专报市领导决策参考。根据川委发〔2016〕17号文件中“省、市(州)委党校应成立专门研究机构”要求,市委党校作为省委党校智库研究基地,成立市情研究机构,专职从事智库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和开展全市党校系统决策咨询研究工作,每年形成一定数量并有较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报告。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党校的智囊作用,注重吸纳党校教研人员参与重大决策研究和党政部门调研工作,吸收学员参与贯彻落实市委“155发展战略”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对策性研究。

五、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严格政治要求。教育和引导教师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站稳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学术探索守底线、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讲规矩,正确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对外聘和兼职教师中违反政治纪律的予以解聘。

(十六)实施“名师工程”。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主体,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知名教师。按照引进一批、培养一批、储备一批、聘请一批的思路,大力实施“名师工程”。通过“嘉陵江英才计划”招录引进高学历优秀人才,面向市内外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专家和有影响力的教学科研骨干,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教学科研力量。研究制订名师及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办法,加快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造就拔尖人才、学术领军人才。建立导师制,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搭建名师培养梯队。建立全市优秀教师资源库,实现优秀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兼职教师师资库,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

(十七)坚持领导授课。市、县(市、区)党委要把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纳入经常性工作,做出制度性安排。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授课1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党校授课。每年度领导干部到党校授课总课时,占市、县(市、区)委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得低于20%。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要紧密结合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采取形势报告、专题讲座、讲党课等形式,为学员阐明形势、解析政策、交流经验、答疑释惑,避免把授课当成工作部署。

(十八)加强培养锻炼。市、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党校有计划地安排党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党政机关或基层一线蹲点调研、挂职锻炼,把党校教学科研骨干和优秀管理干部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市外培训相关专题调训计划。加强党校与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干部的交流力度,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党校要积极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到知名高等院校和上级党校、行政学院进修访学,抓好在岗业务培训。

(十九)创新人才管理。探索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系,增强党校教师岗位吸引力。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探索建立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福利挂钩机制。党校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教师待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市委党校和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委党校教师可实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系列。优化完善党校机构和职能设置,调整编制结构比例,提高教研人员在党校编制中的比例,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班主任。党校管理人员参与教学科研活动可获得相应报酬。

六、改善党校办学条件

(二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川委发〔2016〕17号文件中“建设规范化市(州)、县(市、区)委党校”和“市(州)、县(市、区)委党校应有独立校园,配备教室、学员宿舍、食堂、图书馆(室)、运动场所等基本设施”要求,对确需改建、迁建、新建的党校,党委、政府要将其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实施。“十三五”期间,市委党校要按照“全国领先、省内一流”的要求实现整体迁建,可以按照“一门多校、市区联建”的方式,将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党校统筹到市委党校整体迁建中,一并建设。阆中市委党校、营山县委党校要加快迁建工程进度,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西充县委党校、蓬安县委党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学培训设施设备和校园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党校教学功能。仪陇县委党校要立足发展需要,实施张思德干部学院暨培训总部建设工程。南部县委党校要按照省委要求实施改扩建工作,确保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达标。党校的迁建、改扩建和教学设施设备维护等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

(二十一)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加快党校信息化建设,大力提高现代信息化资源应用,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党校系统内外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教学培训、科研咨政、考核测评、管理服务等信息化水平。加快市委党校智慧校园建设,增强办学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南充考点)在线考试系统。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有序开放西部远程教育。

(二十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党校校园文化是党校发展的内涵式品牌,是党校发展的软实力。要不断加强具有党校特色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教学原则、教学目标、学术精神、管理制度等建设。要营造党校“熔炉”氛围,把党校校园建设成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精神家园,彰显党校丰厚的文化底蕴与独特的精神气质。

七、加强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二十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市、县(市、区)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责任主体,要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校工作,解决党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1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参加党校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时间、精力、工作到位。市、县(市、区)党委要把党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评体系,作为党委班子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和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二十四)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市、县(市、区)委党校校长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常委兼任。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有实践经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担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按同级党委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一般从教师队伍或具有教学岗位经历干部中选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要求,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

(二十五)增强党校工作合力。按照川委发〔2016〕17号文件要求,建立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校工作重大问题,加强宏观指导和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帮助解决资源整合、教学培训、师资培养、人才选聘、干部挂职锻炼等问题,把干部参加党校学习表现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市、县(市、区)党委宣传、政策研究部门要在理论宣传、科学研究、智库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在机构编制、人才引进、项目立项、学科建设、经费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十六)加强办学经费保障。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党校事业的发展,各级财政要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党校的经费投入,确保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所需经费。党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党校师资培训、人才引进、科研咨政、智库建设、图书资源、信息化建设等重要项目,纳入同级财政专项经费支持范围。市、县(市、区)财政可以统筹中央和省市补助及自有财力支持党校建设发展。

(二十七)开展办学质量督查评估。根据川委发〔2016〕17号文件要求,成立全市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等,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党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市委党校办学质量自评工作指导,对县(市、区)委党校办学质量开展督查评估。

中共南充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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